1.报名时间及条件:2005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报名条件与去年相同,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手续。
2.需带资料: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相片3张(不得用一次成像照片);已参加2005年度考试并有部分中级科目合格的,尚须携带200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
3.信息卡填涂要求:务必用2B铅笔填涂,不得代填。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中级报考科目和联系电话,不能填错。
4.2005年度在外省市考试并取得部分中级科目合格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出示原考区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
注意:禁止同时报考初级与中级两个级别
初级考生请不要填涂中级报考科目
报名信息卡背面照片应使用固体胶粘贴在红框内,不要压或超红框线,相片纸不能太厚。
2005年度中级考试部分科目合格者特别注意事项:
1.档案号:报名时必须按照2005年度准考证上的档案号,准确填涂在报名信息卡相应栏目内;若2005年度未参考或虽参考但均未合格,以及今年新报名的考生,则不能填涂。
2.身份证号:2005年度准考证上身份证号码有错误者,此次报名时必须“将错就错”,按照2005年准考证上的错号填涂,以保持与考试档案库信息一致。
3.报考科目:务必准确填涂2006年度剩余报考科目,千万不能填错!
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2006年度起,停止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正确填写、填涂报名表和信息卡或者请人代报名,发生错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